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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选登

及时答复市民质疑

2020年01月06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留言时间:2020年1月3日

市民王先生来电反映:2020年1月1日,驾车从京台高速天津市汊沽港镇至永清县北路段时,工作人员收取46元高速费,以前多次通过此路段,每次收费15-25元,认为私自涨高速费不合理。

答复时间:2020年1月6日

答复单位:市交通局

答复内容:接到交办件后,经核实,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高速公路撤销省界主线收费站,实行全国联网收费。计费方式出现了以下变化:1.实行精确计费,计费精确到1元。2.取消货车计重收费,全部按照车型收费。3.原来按照入站-出站在路网内最短距离收费,现在实行cpc卡记录行驶路径,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计费。4.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900号文件重新规定了收费标准,京台高速廊坊段收费标准为(单位:车/公里)一类车0.50元,二类车1.04元,三类车1.41元,四类车1.77元,五类车2.05元,六类车2.29元。5.因其所行驶在省外路段收费站无法知晓收费标准,省界主线站撤销以后路网更为错综复杂,行驶里程变数很多,人工计算应收费额难度很大。6.收费工作虽然由我站完成,但是所收取费额由全国联网电脑系统根据读取其所持cpc卡北斗定位行驶里程乘以收费标准计算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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