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徐 兵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克祥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海霞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马令梅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樊清维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梁志斌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盖秀红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海英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李淑芬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马令梅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樊清维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徐 兵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克祥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海霞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志斌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盖秀红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海英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