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经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接受刘文洪同志辞去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