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在我校举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04 00:00 点击数: Views

    

    2008年4月26-27日,第五届中国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在深圳大学举行。本届论坛由我校科研处、法学院、弱势群体保护研究所及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来自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等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40余名经济法领域的青年才俊参加了本届论坛。
    本届论坛于4月26日上午在国际会议厅D厅开幕,阮双琛副校长应邀出席会议并致辞。他对各位代表来深圳大学参加“中国第五届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表示欢迎,对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把《中国经济法30年发展报告》、《中国经济法学30年发展报告》第二次论证会这样高规格的会议同时在深圳大学召开表示感谢。

        
    法学院应飞虎教授主持了论坛开幕式。本届论坛共分四个单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钟明霞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单飞跃教授等主持了每个阶段的论坛讨论。与会专家就经济法权利的基本属性和结构、经济法权利的形成、私法与社会法的权利义务重心、经济平等权、作为经济法学逻辑起点的权利与自由等经济法学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4月27日上午12点论坛闭幕。单飞跃教授主持了闭幕式。他表示,本届论坛是历届论坛中文献资料做得最好、前期准备最充分、大家收获最大的一次。
“中国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是一个在国内极有影响力、旨在推进经济法学研究的学术平台,是经济法学界一年一度的学术盛事。与往届论坛一样,本次论坛群英荟萃,会议研讨中代表们所阐发的若干有关经济法权利、义务的理论观点,将在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上留下浓浓一笔,并可能对中国相关立法产生较大影响。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7年会发出编写《中国经济法三十年发展报告》、《中国经济法学三十年发展报告》的倡议后,学界同仁热烈响应,十分踊跃。这两个“发展报告”的落实及提交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对中国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中国法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受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委托,本届博士论坛还专门安排了半天时间召开《中国经济法三十年发展报告》和《中国经济法学三十年发展报告》第二次论证会。2008年4月27日下午第二次论证会在国际会议厅D厅举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程信和教授主持会议。与会代表就两个报告的框架以及如何写好两个报告提出了一些建议。
 (科研处 供稿)